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中国整体芳香疗法论坛  (http://ediy.cn/index.asp)
--  ● 中国整体芳香疗法协会 ●  (http://ediy.cn/list.asp?boardid=59)
----  <b>中国整体芳香疗法协会章程</b>  (http://ediy.cn/dispbbs.asp?boardid=59&id=21688)

--  作者:raybit
--  发布时间:2007-12-7 15:14:26
--  <b>中国整体芳香疗法协会章程</b>


中国整体芳香疗法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整体芳香疗法协会
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Holistic Aromatherapy,英文缩写CAHA,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中国整体芳香疗法行业的芳香治疗师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的非盈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并依托中国整体芳香疗法论坛开展各种技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促进中国整体芳香疗法行业技术交流,推动中国整体芳香疗法行业技术进步,提升中国整体芳香疗法行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团结芳香治疗师,维护芳香治疗师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提高芳香治疗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本协会的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思想是坚持民主办会、弘扬科学精神。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注重科学道德;维护科学尊严,反对伪科学,反对迷信;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和协作精神,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学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合作、科学论证。为芳香治疗师提供创新、探索、发展之平台,架起政府、行业、芳香治疗师之间沟通的桥梁。

第六条 本协会主要任务
(一) 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定期的在芳香治疗师集中的地区举办各种技术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并邀请行业内资深专家参加,以提高芳香治疗师的整体技术水平。本协会所组织各类技术交流活动本着实用性的原则,确保每次活动都能够使参加者能够实实在在的有所收获,杜绝华而不实的活动。

(二) 建立完善的内部沟通机制:建立芳香企业用人诚信档案,凡是有发生恶意损害芳香治疗师合法权益的企业,经证实后,一律在本协会内部通报曝光,使之永远无法再招到人才;建立芳香原料供应商诚信档案,凡是有发生出售假冒伪劣原料的公司,经证实后,一律在本协会内部通报曝光,彻底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再次流通。

(三) 建立芳香治疗师人才数据库:所有加入本协会的会员,经本人授权后,均纳入本协会人才数据库,并请专业猎头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才服务运作,通过合理的人才流动,逐步提高芳香治疗师的工资水平,从而使芳香治疗师能够获得和自己地位及工作性质相符合的待遇,进而提高整个行业对芳香治疗师的重视。本协会认为芳香治疗师合理的工资水平应该是最低基本月薪=(工作年限+1)×1000RMB。

(四) 提供各种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成果转让、技术评估、产品认证服务。

(五) 创办会员刊物,包括电子杂志,平面媒体等,并对本协会会员免费提供。

(六) 配合国家机关的相关工作,包括职称评定,上岗资格认定等等,提供相关的支持性服务。


第三章  协会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由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理事单位)组成,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中国整体芳香疗法论坛的注册用户;
(三) 芳香疗法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研发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四) 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芳香疗法相关学科研究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研究经验的;
(五) 芳香疗法原料生产销售企业直接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六) 芳香疗法品生产企业中专及以下学历,有五年以上实际研发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
(七) 凡同时符合(一)、(二)及(三)至(六)中任一条款者均可提出申请。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国内独资或控股芳香治疗品生产企业,在本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 国内独资或控股原辅材料、包装设备生产企业,在本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国内芳香治疗品行业相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出版设计单位,在本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 国内其他芳香治疗品相关产业的机构、团体、企业,在本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六) 凡同时符合(一)及(二)至(五)中任一条款者均可提出申请。
(七) 所有团体会员均自动成为本协会的理事单位,享有理事单位的各种权利。
(八) 本协会在2007年之前暂不开放团体会员的申请。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
(二) 个人会员同时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
(三) 团体会员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件证明;
(四) 同意加入本协会人才数据库的个人会员签署授权书;
(五) 申请通过后颁发本协会会员证、会徽及其他相关物品。
(六) 会员身份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一) 对本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权和监督权;
(二) 参加本协会主办或参办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三) 免费享受本协会合作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猎头服务;
(四) 获取本协会发布的各种技术性资料;
(五) 获得本协会其他服务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各项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宣传本协会宗旨;
(三) 积极参与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 向本协会反映与协会业务相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个人会员会费100元/年,团体会员会费待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协会管理机构待协会运作进入正轨后由全体会员讨论通过,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本协会在会员人数较多的地区设立分支组织,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由分支组织的发起人负责联络成立分支组织事宜,发起人至少为2人;
(二)计划设立分支组织的地区个人会员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20人以上;
(三)由发起人联合本区域内会员共同签署意见,一致通过后即可提出书面申请;
(四)分支组织通过申请成立后,由该分支组织的发起人负责当地会员的联络和管理工作;
(五)分支组织的活动接受本协会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五条 中国整体芳香治疗协会的官方网站为:http://www.NAHA.org.cn(暂不开放)。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合作单位赞助;
(三)本协会有偿服务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用途:
(一)会员服务项目支出;
(二)本协会各类技术交流活动;
(三)分支机构活动支持。

第十八条 本协会费用收入和支出情况定期对会员公布。


第六章  协会发展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自2007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为协会的正式成立做准备工作,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1、个人会员的选拔,争取在年底前有50~100名左右的个人会员;
2、合作伙伴的选择,包括各类技术讲座的合作单位,技术讲座的授课人的选择,以及人才交流机构的选择。
3、会员电子杂志的策划和试发行,定期发布会员电子杂志,包容包括协会信息,人才招聘信息,各类技术性资料等,此电子杂志仅限于会员内部发行,不对外公开。
4、本协会会徽的设计制作,会员证的设计、制作、发放;
5、会员通讯录的整理、制作、发放。

(二)发展阶段:自2007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协会正式成立,进入发展阶段,此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1、每年举办至少两次以上的大型技术讲座,初步设想为华东、华南各举办一次;
2、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种小型的技术交流活动,主要是针对芳疗师的技术培训;
3、会员电子杂志的正式发行,计划至少每3月发行一期;
4、芳香治疗师人才库的建成和人才交流的正式运作;
5、联合其他研究机构,开办芳香治疗师培训班。

(三)稳定运作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协会进入稳定运作阶段,此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1、正式向民政部申请注册国家一级工业协会;
2、协助人事部进行芳香治疗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考核工作;
3、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行芳香治疗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资格的认定和考核工作;
4、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芳香治疗产品的质量评估和认定工作;
5、成立中国芳香疗法用品技术研究中心,包括芳香治疗用品评测实验室、原料应用实验室;
6、成立国家级芳香治疗用品技术人才培训中心;
7、正式发行中国整体芳香治疗协会会刊;
8、重新制定严格的个人会员入会审批程序,提高入会要求;
9、开放团体会员既理事单位的入会申请;




                                                                                    中国整体芳香疗法协会
                                                                                         2007年12月1日


--  作者:邻家花园
--  发布时间:2008-1-29 20:38:22
--  协会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请问,我想加入此协会,在哪里报名?怎么联系?什么时候开始?
--  作者:cl_123
--  发布时间:2008-2-8 20:22:41
--  
是呀,怎么报名呀,斑斑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summer0818
--  发布时间:2008-3-27 20:55:05
--  

没看完,太长了


--  作者:bellebead
--  发布时间:2008-7-29 19:05:28
--  
我也很想加入,想好好的学习精油知识,怎么加入呢?有什么条件吗?联系我哦!bellebead@qq.com
--  作者:yirenmz
--  发布时间:2008-8-29 21:57:15
--  
我也想知道,很是感兴趣啊
--  作者:abcd394
--  发布时间:2008-12-15 18:21:03
--  支持顶一下
谢谢,支持一下,顶上

--  作者:林晓白
--  发布时间:2009-5-23 19:45:19
--  
我也想报名呀~
--  作者:天竺葵之女
--  发布时间:2012-3-19 21:14:28
--  
现在还可以审请入会吗
--  作者:sljdd0109
--  发布时间:2013-2-2 9:26:32
--  
我像学历芳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