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防晒霜:
★防晒霜主要防止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
★根据接触阳光时间的长短选择不同的防晒霜
★选购具有"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的产品
★不可轻信SPH值
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从北京市场上抽取了15种声称有防紫外线功能的防晒霜,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进行了一次防晒霜防晒效果的比较试验。
阳光中的哪一部分会伤害皮肤?
阳光对皮肤的伤害主要来自紫外线,不同波长的紫外线,对皮肤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波长越短,造成的伤害越严重,据此,人们将紫外线分为UVC、UVB、UVA三种。
UVC—称为短波紫外线,波长为100—290nm。不过,经过大气中的臭氧层时,UVC会全部被吸收,根本不会到达地面,因此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UVB—称为中波紫外线,波长为290—320nm。过度曝晒,UVB会损害表皮的结缔组织,使皮肤发生经斑反应,造成表皮层增厚和老化,甚至形成皮肤癌。
UVA—称为长波紫外线,已有研究结果表明,UVA长期作用于人的皮肤,可造成皮肤弹性降低、皱纹增多和老化加速等不能复原的伤害。UVA还可能增加皮肤对UVB的接触,从而增加皮肤癌的患病率。
□防晒霜是怎样防晒的?
防晒霜所含的防晒剂能够吸收或反射阳光中的紫外线,从而减低皮肤接触紫外线的份量。
防晒剂有物理防晒剂和化学防晒剂。物理防晒剂是通过其对紫外线的反射对皮肤起到屏蔽作用,而达到防晒效果。化学防晒剂则能够吸收对人体有害的紫外线,从而发挥抗晒作用。这些防晒剂不能对皮肤引起敏感作用,不得含有毒性和致癌成分。
现在市场上许多防晒霜都标有SPF数值,促销小姐会告诉您这个值越高,防晒效果越强。那么SPF究竟有什么含义呢?防晒效能的高低。它是根据皮肤的最低红斑剂量来确定的。
SPF是目前国际上较广泛采用的表征防晒用品防晒功效的指数,国外一般采用人体皮肤试验或其它方法确定。
□防晒功能比较
试验样本 本次试验所抽样品共15种,有大宝太阳霜、玉兰油防紫外光润肤霜、艾丽碧丝防晒霜、丝宝美白滋润防晒露、羽西特效防晒乳、羽西防晒乳、自然美芦荟美白防晒日霜、花王碧柔歌婷UV保湿润肤露、法兰西施美白护肤乳、郑明明植物防晒奶、欧珀莱防晒美容液、美加净防晒蜜、娜丽丝丽妃美白防晒乳、旁氏隔离霜、碧妮晒不黑。价格最贵的是欧珀莱防晒美容液,每40毫升售价为120元;其次是自然美芦荟美白防晒日霜,每50g售价为140元;最便宜的是碧妮晒不黑,每60g售价为16.9元。这些样品均在其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书中乐具有防紫外线功能。
试验结果
本次试验参照澳大利亚标准AS2604—1986,用光谱法测定样品反射和吸收的中波紫外线UVB和长波紫外线UVA效果,即吸光度值(OD)。吸光度值越高,防晒交果越强。
●对中波紫外线UVB的防晒效果,15种样品中较强的为法兰西施美白记肤乳和羽西特效防晒乳,其次还有羽西防晒乳、玉兰油紫外光润肤霜、艾丽碧丝防晒霜、碧妮晒不黑、旁氏隔离霜等。具有中等防晒效果的样品有花王、美加净、丝宝、郑明明,效果较弱的有大宝、娜丽丝丽妃。防晒效果最弱的是自然美芦荟美白防晒日霜。
●对长波紫外线UVA的防晒效果,15种样品普遍较弱,相比之下较强的是羽西特效防晒乳和娜丽丝丽妃美白防晒乳。
●对于防晒霜的安全性,我国已从90年代开始实行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许可证制度。只有通过安全评审、获得许可证号的配方,才能投入生产和销售。这次试验的15种样品,只有大宝太阳霜外包装未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其他14种样品均有此类许可证号。
●防晒霜外包装上所标SPF值相同,但防晒功效却存在着差异。据了解,由于目前国内无确定SPF值的统一标准,很难对企业标注的SPF值做出判断。在目前这种情况,消费者单凭产品包装上SPF值大小来衡量某种防晒霜的防晒功效并不可靠。
1、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产品。消费者选择哪种防晒霜,需视自己的要求而定。
2、选择有安全保障的产品。
3、注意正确的使用方法。在使用防晒霜时,应注意在阳光下晒过一段时间后,要重新再涂一层,间隔时间应是自己皮肤被晒微红的时间与防晒霜所标SPF值和积;游泳或外出后,防晒霜会被冲掉一部分,也应再涂一层;皮肤容易敏感的人,正式使用某一新品牌时,最好在手背上试涂一小块,街一段时间后苦皮肤未出现敏感反映,便可使用。
4、小心存放。防晒霜不使用时,应将瓶盖旋紧、竖放于阴凉处,防止挥发式泄漏。应避免存放于高温处,以免使包装受热变形,或使防晒霜变质,降低防晒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