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最近发现的信息,我持反对观点,大家什么看法???
通过美国、德国、法国等多个国家以及台湾等多个芳疗协会的联合,针对精油,现有着很明确的划分体系:
最高等级-医疗用精油:医疗用(可口服、按摩、香薰)
第二等级-食疗用精油:保养用(可口服、按摩、香薰)
第三等级-芳香用精油:护肤用(可按摩、香薰)
第四等级-日化用精油:日化用(按摩、化妆用品)
第五等级-化学用香精油:为调配味道用化学合成香精,非天然植物油
我认为精油的级别不能这么分!希望专业人士给于正确回答,也希望大家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