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四要
圣严法师/着 朱德庸/编绘
想要是一种痛苦的事、需要是一种快乐的事。
想要和需要仅仅是一线之隔,有时候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的需要。
的确,我想要很多东西,可是再仔细考虑一下,就不见得非要不可了。想要的东西得到了是很快乐,而要不到却很痛苦。
比如说:我需要一顶帽子,也买了一顶帽子,这不是累赘。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一顶一顶的买,那么我就要想办法来保存这些帽子、照顾这些帽子,这就是累赘了。
所以想要是一种痛苦的事,需要是一种快乐的事。需要并不是罪恶,想要可能也不是罪恶。
如果说我想要,要到了以后,我同时也把它分享给需要的人,这是他人的需要,不是我的需要。我当然可以想要,但必须在该要、能要的前提之下。什么是该要?也就是理所当然的,应该得到的、份内的。
比如说:你的薪水。是不是能要?有很多人不考虑自己的能力、自己的职位,还有整个大环境的因缘。不许可我要我还再要,这是一桩非常痛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