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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化妆品加香的条件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ray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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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加香的条件  发帖心情 Post By:2004-8-31 21:58:08 [只看该作者]

. 化妆品的加香除了必须选择适宜的香型外,还要考虑到所用香精对产品质量及使用效果有无影响;比如说唇膏、牙膏等产品应考虑有无毒素;白色膏霜、奶液等必须注意香精的色泽影响;直接涂抹在皮肤上的产品应避免刺激性。所以,不同的产品加香有不同的要求。 1.香水、花露水、古龙水:这些均为香精的酒精溶液。香精应易溶于酒精中,不宜采用含蜡多的香料。香水香精的用量一般为10%~15%;古龙水香精用量为3%~5%;花露水香精用量为l%~3%。花露水的用途是去污、杀菌、防痱等,对香气并不要求持久,可用一些较易挥发的香精。溶剂酒精的浓度亦仅为70%左右。 2.香粉:香粉的香气需持久,所以对定香剂要求较高。由于使用香粉时有粉底霜打底,所以对皮肤刺激性因素可以考虑得少些。但遇光易变色和易被氧化变质及易聚合树脂化的香原料不宜使用。香精用量约为2%~5%。 3.爽身粉:爽身粉用于润滑爽身,抑汗防痱,不宜采用易与反应的酸类或易被皂化的酯类香原料,而常需与薄荷、龙脑等相协调。香精用量为1%。 4.雪花膏:雪花膏的香精用量不宜过多,能遮盖基质的臭味并散发出愉快的香气即可,用量约为0.5%~l%。香精中不宜有刺激性、强挥发性、易溶性及有色或易变色的香原料。 5.冷霜、清洁霜:冷霜含油脂较多,所用香精要能遮盖油脂的臭气。同样,有刺激性和有色或易变色的香原料也不适用。清洁霜与冷霜的配方结构基本相同,由于清洁霜在使用时强烈揉擦,然后清水洗去,在皮肤上接触时间较短,宜有清新、爽快的感觉,故可以选用一些无萜的针叶油、樟油、迷迭香油;熏衣草油等,用量为0.5%~l%。 6.香波:液体香波与固体香波对加香要求不同。由软皂配制的液体香波含碱性高,不宜采用对碱不稳定的香精;由合成洗涤剂或三乙醇胺皂配制的液体香波,则可以不受限制,香精用量为0.5%。固体香波不论是皂粉还是合成洗涤剂配制,对香精的稳定性影响较少,但不宜采用苯甲醛之类易氧化聚合的香原料。香精用量约为1%左右。 7.发油、发蜡:发油、发蜡以植物和矿物油为基质,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定香性能,因此对香精的定香要求并不高。但醇溶性香精一般油溶性并不好,所以对选用香精的溶解度要十分注意。香精用量在0.5%以下。 8.牙膏:牙膏是进入人体口腔的产品,要求香精应无毒性和刺激性。 9.香皂:其主要要求能耐碱,对白色香皂来说,要不易变色。香精用量在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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